北京重型柴油车6月起全面实施国五排放标准
2015-06-04 15:44:35 来源:转载 点击:
从北京市环保局获悉,近日,国务院批准北京市自2015年6月1日起重型柴油车全面实施第五阶段排放控制要求。北京成为全国首个全面实施国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城市。预计实施后第五阶段
从北京市环保局获悉,近日,国务院批准北京市自2015年6月1日起重型柴油车全面实施第五阶段排放控制要求。北京成为全国首个全面实施国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城市。预计实施后第五阶段重型柴油车单车氮氧化物可削减40%左右。
重型柴油车是指最大总质量3.5吨以上的柴油车。北京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北京市重型柴油车约22万辆,虽仅占机动车保有量的4%,但其排放的氮氧化物(NOX)和颗粒物(PM)却分别占机动车排放总量的50%和90%以上。重型柴油车排放污染已成为北京机动车排放氮氧化物(NOX)和颗粒物(PM)污染的主要来源。现阶段机动车排放仍是北京大气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重型柴油车排放污染的问题尤为突出。
据介绍,实施新标准可大幅削减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实施第五阶段新车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车单车氮氧化物排放将下降40%左右,对本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起到一定作用。
新标准实施后,按照《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凡在北京销售的重型柴油车(发动机)必须申报北京环保目录,其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
此外,自2015年8月1日起,北京将对不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的车型不予办理环保手续。凡在2015年8月1日前已购买的(以购车正式发票日期为准)和已从外省市转出迁往北京的(以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转移登记日期为准)第四阶段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车,还可继续办理环保手续。北京对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发放蓝色环保标志。
北京环保局介绍,新标准实施后,北京实行“新车新标准、老车老标准”的管理原则,执行新标准的范围是市场销售新车和在京首次申领牌照的机动车,对于车主正在使用的在用车,不受新标准实施的限制,但仍须达到老标准的排放限值。
目前,北京也在利用经济措施鼓励车主报废更新重型柴油车。按照北京正在实施的2015-2016年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对使用6年及以上、提前1年及以上报废的车辆补助车均8000元,特别是重型柴油车最高补助达21500元,若报废老旧机动车的车主更换新车,汽车生产企业还将按照平均标准不低于政府补助的原则再给予车主购置新车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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